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考评局)近日发布通告,宣布对2027及2028年度中学文凭试(DSE)的考试规则进行修订。
其中明确,位于香港境外的学校若希望组织学生参加DSE,必须获得所在地教育部门向香港教育局的正式推荐,并得到香港教育局的批准。
与此同时,考评局亦公布,自2028年起将在丙类“其他语言”科目中新增“印地语高级文凭考试”,为考生提供更多语言选择。

境外学校参与DSE须经双重审核,2027年起实施
根据考评局发布的考试通告,自2027年度文凭试开始,所有位于香港境外的学校如要申请成为DSE参与学校,必须满足以下几项条件:
1.获得所在地的教育局或相应教育部门向香港教育局正式推荐;
2.取得香港教育局同意该校参加文凭试的批复;
3.已获考评局或香港教育局认可的相关机构批准开办DSE课程,并符合对应认证要求。
考评局在通告中进一步说明,在处理境外学校的申请时,可能会根据需要征询香港教育局以及该校所在地教育部门的意见,最终仍须获得香港教育局的同意。
这一调整旨在确保境外学校的办学质量与香港本地要求保持一致,维护DSE的国际公信力。
此外,此次修订也扩大了违规处理的范围。
原先“在报名表格内填报虚假个人资料”一项,现已扩展为“在文凭试相关服务中制作、提交或使用任何虚假文书”,
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个人资料及伪造文件等行为,违规考生可能被取消考试成绩。

2028年文凭试起新增印地语科目
考评局同时宣布,已与印度教育部中央印地语管理局及印度驻香港及澳门总领事馆达成合作协议。从2028年的文凭试开始,将在丙类其他语言科目中增设“印地语高级文凭考试”。
此举是为了回应日益增长的语言学习需求,为对印地语及印度文化感兴趣的学生提供多一个官方认可的语文资历选择。
丙类科目通常采用校外考试机构成绩换算等级,新增印地语考试后,学生可在更多语言中选取符合自己兴趣与发展方向的科目进行考核。
总结来说,此次DSE考试规则的修订,一方面提高了境外学校的参与门槛,以加强考试管理的规范性与国际认可度;
另一方面通过增加印地语考试,丰富了学生的语言选择,体现了文凭试与时俱进、兼顾国际化的特点。
相关安排已通过正式通告公布,学校与考生可及时关注考评局的最新信息。